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亚美尼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Отдел по торгово-экономическим вопросам Посольства Китайской Народной Республики в Республике Армени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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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美尼亚海关管理规章制度

【海关规定】2000年8月,亚美尼亚议会通过亚美尼亚共和国《海关法》。2015年1月,亚美尼亚加入欧亚经济联盟海关同盟,海关监管适用《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》。

【进口关税税率】近几年,亚美尼亚对进口关税及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修订,主要规定如下:

(1)所有从亚美尼亚出口的商品免征关税;

(2)进口商品根据不同货物征收进口关税。亚美尼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采用简化进口税率0%和10%两档,0%适用于生产资料,10%适用于生活用品。加入欧亚经济联盟后7年内,逐步过渡到联盟统一关税税率。2020年,上调从联盟以外进口的交通工具类商品关税税率,新车(车龄在3年内)进口税率为15%,旧车(车龄5-7年)进口税率为20%;

(3)征税依据是进口商品合同CIF价格条款;

(4)在下列情况下免征进口税:由亚美尼亚政府指定的投资方进口的货物;从亚美尼亚境内转运货物;国际运输中规定使用的运输工具;货币和股票;以加工或再加工为目的的临时进出口货物;

(5)所有货款必须使用亚美尼亚货币德拉姆支付;

(6)海关根据报关人申报价格确定海关估价,并以此计算关税。一般以合同价格为基础,特殊情况将参考相同或同类商品报关价格、国内市场价格等。关税的支付根据海关税则号的相关细则来确定。

2015年1月2日,亚美尼亚正式加入欧亚经济联盟。联盟国家一直在努力推进一体化进程,根据条约,目标是在2025年前实现联盟内部商品、服务、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,实行协调一致的经济政策。目前,欧亚经济联盟成员之间货物进出口已实现免征关税,但因涉及各国国内法律规定,增值税和消费税尚未统一。按照协定,联盟内国家对运进联盟地域的商品所征关税按比例分配。2021年亚美尼亚所得份额是1.22%,白俄罗斯的份额为4.86%,哈萨克斯坦的份额为6.955%,吉尔吉斯斯坦份额为1.9%,俄罗斯的份额为85.065%。入盟以来,亚美尼亚所占份额有微弱上升。